要闻
社会
回顾
巩义市
新密市
新郑市
荥阳市
登封市
中牟县
首页
/
县市
/
新郑市
/
社会新闻
/正文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闻标题
新闻正文
入室抢劫手机遗落事主家中 自作聪明报警进班房
www.zynews.com
2006-01-05 09:38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本报新郑讯 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抢劫报案,一个是家中遭劫歹徒落下一部手机,一个是路遇抢匪手机被歹徒抢走,警方破案后发现,第二起案件的报案人竟是第一起案件的作案者。
1月1日夜9时许,新郑市公安局郭店派出所接高孟村村民刘改荣报案,称其家中被抢劫。民警在
刘改荣家现场勘查时发现了一部迪比特牌手机。经分析认定,此手机应是歹徒在与受害人厮打中遗落的。正当警方准备进一步取证时,郭店镇五里口村村民芦玉民来到郭店派出所报案。称当晚7时许,有3个男青年租乘他的三轮车,途中用尖刀抵住他的脖子抢劫了他的迪比特牌手机。民警们对芦玉民详细询问后发现,芦的“报案”在细节上多处有悖常理。同时,在刘改荣家发现的那部手机经查证,机主正是芦玉民。经审讯,芦玉民交代了伙同芦聚海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
案发当日,在郭店镇开机动三轮车的芦玉民听同行刘改荣说,她家当天卖了两头猪,收入了1400多元钱。芦玉民遂与同村的芦聚海联系,欲谋抢劫。当晚8时许,二人蒙面持凶器窜至刘改荣家抢劫,在与受害人夫妇的厮打中将手机掉落现场。发现手机遗失后,芦玉民惧怕公安机关查到自己,便自作聪明地虚构了一个“路遇抢劫,手机被抢”的假象到派出所“报案”。
(
记者 吴保青 通讯员 沛丽 红军
)
【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