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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丈夫强行房事 不算强奸罪法院判准离婚
www.zynews.com  2005-09-27 09:31   郑州晚报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新郑讯(记者孙娟 实习生马芳芳)分居期间,丈夫协同其表弟用绳子捆绑住妻子手脚后将其强暴。由于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无法立案,妻子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昨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准于两人离婚。

    据了解,2004年11月16日,

杨女士经人介绍与刘某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刘某好逸恶劳,杨女士多次劝说无果后,一怒之下回到娘家,与刘某开始分居生活。今年7月19日,杨某因有事急需身份证,就在嫂子的陪伴下一起回家拿。刘某却将妻子的嫂子强行赶出门外后将大门紧锁,协同表弟将杨某的手脚用绳子绑住,强行与杨某发生了性关系。直到第二天,杨某的父亲找到刘某后,杨某才得以脱身。事后,杨某向派出所报案,但公安机关因该案属于婚内强暴不构成强奸罪为由不予立案。杨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

( 编辑:杜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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