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巩义讯(记者吴泳
通讯员董亚恒)一工人受老板指派,在违章建筑的房屋顶上装铝合金窗户,突被11万伏高压线击中身亡。死者家属将供电部门、死者的老板和房主一起告上法院。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巩义法院的原判,判决高压线产权所有人供电部门
和违章房主共同赔偿。
死者贾利峰原在巩义市孝义信元气密门窗行工作。去年5月21日,他被该行老板武某派到巩义市市民刘某新建房子上安装铝合金窗户。据调查,刘某所建的房屋当时没有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从楼梯间上的一个未装门的门洞可到达西边三楼房顶。贾利峰刚跨进三楼楼顶,就被11万伏高压线击中,随即死亡。该高压线离刘家西三楼楼顶1米多高。经核算,贾利峰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6.8万余元,老板武某随后向其家人支付了1.5万元。
因在赔偿问题上协商不成,贾利峰的妻子、儿子、父母等四原告将郑州市电业局、雇主武某和违章房主刘某一齐告上法院。
巩义法院一审认为,贾利峰在刘某房屋三楼楼顶被高压电击中身亡,郑州市供电部门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系贾故意所致,郑州电业局应负赔偿责任。而刘某在高压线下违章建房,使其三楼房顶距离高压线仅1米多高,小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刘某对贾之死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武某与贾利峰之间的雇用关系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原告可另案处理。遂判令郑州市电业局赔偿原告48238.38元,房主刘某赔偿20673.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