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巩义讯
巩义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机制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意见》为标志正式建立,这是该市为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这项机制,该市困难群众将及时获得11项生活救助。城市居
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0元的、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0元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抚养人的家庭,被全部纳入五保供养网络,分散和集中供养的五保家庭将分别按年人均生活费1800元和2400元的标准获得救助;受灾居民保证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治,学生无因灾辍学;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将得到有效保证;城市低保对象大病到定点医院就医,优惠费由定点医院和市财政各负担50%;农村低保、五保户家庭成员和“三老”优抚对象因患大病,
在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减免补助后,再享受5000元以下农村医疗救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成员和“三老”优抚对象因患恶性肿瘤等重症,享受5万元以下救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子女,免除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费用;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升入初中、高中每月生活费补助90元,连续享受城市低保一年以上和农村低保半年以上的家庭,其子女考取高中、大学和研究生的,入学前一次性补助2000-5000元。对突发事件、住房、就业、扶贫开发、司法、经商等救助,也明确了一定的救助数额或方式。
市政府设立建设社会救助体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社会救助体系的运行。市、镇(街道)设立低保工作机构,工作经费不低于保障金的1%。救助涉及市财政支付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