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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迟延导致轿车被砸?登封一企业没有告赢110
www.zynews.com  2005-08-02 09:38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讯 去年,登封市一家石料厂以110出警“迟到”导致自家轿车被人砸毁为由,将登封市公安局告上法庭,索赔15000元。昨日记者获悉,法院终审认为110不存在行政不作为,驳回了石料厂诉讼请求。

    据了解,原告坐落在登封市东南部的一

个偏僻山村。2004年9月13日,该厂工作人员丁某阻止周围群众开采其矿区内青石,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看到事态严重,石料厂随即多次拨打110报警。登封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受理后指令就近派出所民警出警。一个多小时后,民警赶到案发现场。而此时,该厂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已被群众砸坏,办公物品也已被损坏,犯罪嫌疑人逃散。

    当日,登封市公安局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进行案件初查,并于12月29日对此案立案侦查。然而,石料厂以警察出警迟延为由,将登封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认为公安局行政不作为,应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5000元。

    登封市法院经审理认为,110接警后即派工作人员赶到了事发现场,并对此案件受理初查。同时,对农村偏远山区的出警时间,法律法规也无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原告的汽车和办公物品被毁损失与被告的处警行为没有本质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公安机关不存在行政行为违法,驳回石料厂索要15000元的要求。

    一审判决后,石料厂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终审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 记者孙娟实习生白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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