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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为钢建议:应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3月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夕,河南代表团代表纷纷提交意见和建议。在十一届全国人大河南代表团代表、农业专家许为钢提交的建议中,对当前粮食生产和粮农增收当中的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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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为钢是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中心的主任,对河南省的粮食生产有深入的研究。许为钢研究表明,2006年,河南省24个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产量为2164.2万吨,占河南省粮食总产量的42.81%,较上年增长11.16%,高出全省增幅0.84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3019.74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61.03元)241.29元。
对于问题的成因,许为钢认为有四个方面。一是粮食收购价格不高。粮食收购价格仅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及众多产业的原料成本,因此难以通过提高粮食收购价来提高种粮农民的收入。二是农户种粮规模小制约了种粮效益的提高。许为钢的研究表明,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工年收入是种粮农民收入的7倍多,1个纯种粮的劳动力经营40亩左右的耕地的收益才同从事二、三产业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基本相当。农户土地经营面积过小,制约了我国粮食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现代产业化生产体系的转化。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而不移,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严重,土地的生产潜能未能充分发挥。四是现有的粮食补贴政策作用有限。目前实行的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未将粮食产能与政府补贴挂钩,具有普惠特点而无奖励特性,在促进粮食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发掘土地产粮潜能、大幅度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等方面的作用有限。同时,由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政策给农民带来的种粮增益也基本被冲抵。
针对出现的问题,许为钢提出了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措施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出,首先要扩大种粮农户的经营规模,这样有利于降低单位面积生产成本,有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及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农民自组织机构的建立,提高粮农应对市场经济的能力。扩大种粮农户的经营规模,是提高种粮农民经济收入的必由之路。其次要完善国家相关农业补贴政策,坚持长期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活动进行农业灾害保险;以奖代补,设立粮食销售补贴;加大农资补贴的力度,消除因农资市场价格上升而造成的对种粮农户比较效益的影响。
除以上的几个方面,许为钢还认为,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还要强化科技入户、科技下乡,推进粮食生产科学化和标准化,另外还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