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王莲峰已辞去市人大代表的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其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补充任命刘圈 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中朝、魏怀昌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王莲峰已辞去市人大代表的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其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补充任命刘圈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