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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一商场拆迁引不满 副县长称野蛮也合法
 
http://www.zynews.com 2008-05-07 10:01:29 来源: 人民网-《市场报
 

商户正在向记者反映拆迁情况

  河南鲁山县城。

  站在车水马龙的
鲁城商场,商户连松一脸茫然又充满期待。

  烦恼的并非连松一人。在这条狭长的街道上,鳞次栉比的还有110多家商户,他们和连松一样,都有着共同的遭遇和烦恼。

  他们在此做了20多年生意,如今因为商场要拆,不但生意终止了,还整天跑着讨说法儿,人都像霜打了一样。

  连松指着一间很小的店面对记者说: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要是拆除了,生活就没着落了。他不明白,苦心经营的门市,转眼间为何被拆迁?

  鲁山商场:政府号召下的产物

  1984年,鲁山县政府为活跃本地经济,以县乡两级政府、工商局等为投资主体,在鲁山县城的北城壕上建造了一座集贸市场。

  1985年,鲁山县市场建设办公室发布的《拆迁措施及有关规定》中这样写到:为巩固鲁城商场的建设成果,真正起到繁荣市场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原“鲁山商场”进行重新规划统一整建。

  这样,零散的商户自然被规范到新建商场里来。

  交纳150元的土地使用费,每户就可以得到13平方米的地皮。之后,县工商局以商户统一和整齐为由,要求商户们集资筹款统一建房,商户们每户交纳了660元。

  房子建起来了,尽管花了许多钱,商户们依然很高兴。县市场建设办公室发布的《拆迁措施及有关规定》,也让商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这样写道:对于原划分位置自己正常经营者,让其继续经营,但需明确,起盖房所占地皮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经商者只有使用权。

  “这款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再普通不过了,可在当时也算是个进步。”当地的一位政府官员说。

  “当时,我们起早贪黑的做生意,很多商户在自己的努力下买上了第一台电视机,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块手表……”商户连松眯着眼睛回忆着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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