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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月饼 请擦亮眼睛 工商局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http//www.zynews.com  2008-09-03 08:11:26   中原网-郑州日报 记者 孙志刚 实习生 孙雅琼
  

    中秋佳节将至,月饼销售也进入真正的旺季。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月饼要注意的内容。

  认准“QS”标志

  由于包括月饼在内的糕点食品已经被纳入“QS”认证范围,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一定要查看月饼包装上

是否有“QS”标志,无“QS”认证标志的月饼不要购买。

  莫轻信“特效”

  据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发现一些厂商在宣传中,称其生产的 月饼富含多种维生素等人体所需的营养元素;还有的宣传月饼具有“滋阴补肾”的功效;更有一些月饼标榜无糖,不会导致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等。据了解,这些所谓的“特效”月饼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均属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看清保质期

  市场上销售的月饼的保质期,一般都在1~2个月左右。许多消费者以为离生产日期越近的月饼越好,甚至希望是当天生产的。而据专业人士介绍,刚刚生产出来的广式月饼口感并不是最佳的,偏干硬且不油润,一般应有一段时间的“返油”期,口感才会更好。其他品种的月饼,配料中的糖、蛋、油等原料也有一个相互渗透期,只要是在保质期内,食用味道都会不错。

  勿和可乐汽水一起吃

  由于月饼属于难消化、高热量食品,消费者在食用时不宜过量。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吃月饼不宜同时搭配含糖分高的汽水、可乐或果汁饮料。在食用月饼的同时,必须减少主食及油脂的摄入,以平衡饮食热量,或多吃点富含维C和纤维素的水果。

  当发现假冒伪劣月饼时,可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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