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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买卖为抵押风险极大
 
http://www.zynews.com 2005-06-03 15:46:47 来源: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潘先生:我是一个外地人,看中了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有中介公司声称,能为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客户办理过户,采取抵押的办法,将房屋买卖变通为抵押借款然后行使抵押权,实现房屋的过户,请问这种做法风险大不大?
    解答:中介公司的这种做法非常危险。按照相关规定,不
能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属于限制流通物,其权利转移受到限制。不仅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设定抵押权。即使该合同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也不能对抗法律的限制性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仔细查验房屋的产权证或契税证明。按照潘先生的说法,即使双方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也只能在5年期满之后履行合同,在此期间风险很大。为避免出现买卖无效的情况,建议潘先生不要违规购买。
   

编辑:Ren 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