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春季是食品安全事故和呼吸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人群高度密集,学生又是呼吸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对于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保证教学
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和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相应预案,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杜绝各类传染病的蔓延。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和报告工作。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基本情况造册登记,并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对报告人进行预防知识、监控与报告方面的培训。学校报告人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政府及卫生部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规章制度,修订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预防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堵塞漏洞,切实把各类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搞好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要集中力量对学校卫生环境尤其是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和生活场所进行清扫和清理,保持通风和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中小学校还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做好晨检记录,努力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食品安全常识和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相应知识和要求,要求家长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医治。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与食品安全、卫生部门沟通,了解相关信息,加强督促检查。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搞好自我检查,落实有关措施,尤其要重视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切实消除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