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就把偷来的手机藏在裤裆里,聪明过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于1月3日上午被许昌市公安局三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刘某是新龙矿业公司梁北矿掘进队的一名职工。1月2日2时许,刘某到隔壁宿舍借别人的多功能充电器。他看到有部手机放在别人的床头,顿时心生邪念,顺手偷走了这部
价值1800余元的手机。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刘某把手机内的SIM卡取出,把偷来的手机藏在裤裆内。他想,手机藏在裤裆里别人肯定搜不出来。
次日,失主发现手机丢失后马上报了案。许昌市公安局三峰分局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刘某非常可疑。通过办案民警的细心调查,刘某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将偷来的手机从裤裆中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