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爆炸案。经审理,被公诉人李某因犯爆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初,家住沈丘县卞经口乡的李某已经26岁了。眼看身边的同龄人陆续结婚成家,自己还是独身一人,李某经常黯然神伤。不久后,李某辞别父母南下广东打工。工作期间,他
的目光被刚满20岁的老乡———丽丽吸引了。由于经常在一起,二人便慢慢建立了恋爱关系。但是由于一些原因,丽丽不愿再与李某继续交往。对此,李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今年8月16日凌晨4点左右,李某将1个自制的炸药瓶投进了丽丽的家中,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