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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禁烧政策为泄私愤纵火 村干部被叛刑
 
http://www.zynews.com 2005-12-02 12:14:29 来源: 洛阳晚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洛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坐满了关林镇近300名村民,大东村原村委委员王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今年6月20日中午,王某因对村里部分干部有意见,就骑摩托车来到村边,用打火机将堆放在田边的麦秸垛点燃,想利用市里禁烧政策,给主管禁烧的这名村干部找点儿麻烦。

放火后,
王某逃离现场,回家后把自己穿的衣服烧掉了。不料当天起了大风,大火引燃了相邻的庄稼地,致使本村和邻村240多亩玉米、杜仲、红花等农作物被烧毁,给近200户农民造成8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王某为泄私愤故意放火,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决后,王某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