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规范全市城管监察执法车辆的使用,日前,市城管局联合市公安、纠风部门下发文件,对全市城管监察无证、无牌、无单位名称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整治活动中,所有无证、无牌、无单位名称的城管监察执法车辆都要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入户挂牌手续,并
喷上单位名称。从2005年11月16日起,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将联合对全市城管执法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时间入户挂牌的,将依法进行暂扣或处罚;对顶风违纪、拒不整改的,市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市纠风办将在全市通报,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