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郑州市药品“同城同价”工作将于近日启动。届时,省会公立医院的同种药品将统一价格面向患者。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周勇介绍,过去郑州市18家省直医疗机构和11家市属医疗
机构的药品招标各自分开进行,再加上医院档次不同,同是在郑州的医院,同种药品价格却可能相差几元甚至几十元。因此,郑州市在酝酿药品“同城同价”时,借鉴了安阳等地的做法:先摸清市场上的药价,制定合理的标的,然后“以价招药”。
据介绍,在今后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将不再仅由卫生和监察部门参与,发改委、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也将参与监管。我省近日也正式建立了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卫生厅、监察厅为召集单位,省政府纠风办、卫生厅、发改委、工商局、社保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共同确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政策,研究、处理出现的重大问题,部门之间也各有其责,卫生部门负责牵头指导、纠风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药品定价和招标收费、工商部门查处购销中的不法行为、药监部门严把药品生产准入关,遏制变脸提价的行为。
■筹备招标信息网
“在今年的药品集中招标工作中,有三个大的药商由于接受不了卫生部门的报价而自动离开安阳市场。”周勇介绍说,安阳市作为试点城市去年11月份尝试开始实施“有标的招药”的做法,在进行的药品招标工作中,除将新特药拦腰砍价外,还将单独包装超过15元的药品拦在了门外。
“我省地市之间的药品中标价格缺乏信息沟通,最近在对我省四市中标的同一品规的药品价格进行比较后发现相差悬殊,这说明药品还有降价的空间,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起全省医药招标信息网。”省纪委副书记朱业祥说。
■设立专门服务机构
实行药品招标以后,人们发现一个怪现象:药价越招越高。“以前药品招标都由中介机构组织,中介公司收取成交额的1‰~5‰作为佣金。中标药价越高,佣金就越多。”一位业内人士用一句话道出了原因。
因此,在2005年年初,我市卫生部门在酝酿药品“同城同价”时就考虑取消中介公司,抽调专人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后续监督。
作为一项民心政策,社会各方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说,郑州市药品难以统一招标,主要是省、市卫生部门在收费问题上未达成一致。因为,目前国家只规定了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联合组成的招标采购专门机构如何收费,还没有标准。
“这个机构要以服务为主,收费只能用于招标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李红星说,按照药品招标的属地管理原则,今年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由郑州市卫生局指定其二级机构组织进行,经报省级物价部门审批后,对企业的收费标准将按照每个品规200元来收取服务费,该款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严格专款专用于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