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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停放收费明年起统一标准10分钟以内免费
www.zynews.com 2005-12-18 12:33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斌)从明年1月1日起,白天在市区停放自行车价格将统一规范为1角钱,停车场工作人员在收费时必须出具凭证,1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针对目前市内非机动车停放服务中一些停车场随意收费、不出具凭证、丢失车辆不予赔偿等现象,为规范服务行为、保护存车人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
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市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市内所有停车场,白天(7:00至23:00)自行车的存放收费标准为0.10元/次,夜间(23:00至次日7:00)0.20元/次,无锁加收一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0.50元/次,夜间1元/次。十分钟以内以上所有车型免收一切费用。同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在收取费用时必须出具凭证,否则市民有权拒绝付费。其他有关非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通知实施后,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收费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罚,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不出具凭证现象,可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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