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确保全民安全用药,昨日,市药监局在绿城广场举行大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宣传活动。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药店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不得销售处方药。同时
,自明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制剂(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零售经营的药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肿瘤治疗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品、抗病毒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和曲马多制剂等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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