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全面启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用3至5年时间,把全市的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若干意见》,我市将加大投入力度,彻底改善全市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公益设
施水平。
市长王文超部署了社区建设新任务,市领导赵建才、栗培青、高建慧等出席了会议。
未来和谐社区什么样
———社区直选覆盖面扩大,到2006年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的比例要达到30%,户代表选举比例要达到40%以上,以后逐届提高。未经法律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撤换社区居委会成员。
———3年内,全市90%的社区都要建立一个标准的图书阅览室、一个室外活动健身场所、一支社区文艺队伍;同时筹建“郑州市社区服务中心”,用3年时间建立起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服务网络,提升全市社区服务档次和水平。
———到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完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要达100%,旧城区也要逐步推行物业管理。
———适时启动“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力争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干部。
新建居民区须配建工作用房
《意见》规定,今后,我市新建、改建的居民住宅小区都要同步建设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用房。
按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计入成本,建成后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凡不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责令开发单位限期纠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工作失误造成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设施用房不落实或流失的,将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目前,我市计划分期分批解决好现有的348个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用房问题。到2006年,将重点解决少数无固定用房和158个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用房。经过3年努力,全市所有的社区的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用房面积将平均达到400平方米以上。
建立以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资助为辅,广泛吸纳社区公共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与捐助的筹资机制。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社区建设专项经费。
鼓励个体经济参与社区服务
王文超在会上要求,要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兼并、控股属于集体所有的社区服务单位,鼓励个体经济参股或兴办社区服务企业,引导营利性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只有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才能使居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从而关心社区,热爱社区”。
“目前,全市真正起作用的社区志愿者组织、真正坚持经常志愿服务的人还不是太多。”王文超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力度,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起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把社会上、社区里有爱心的人们组织起来,造福社区,造福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