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欣赏了价值19999元的“红酒王”的成色后,把酒瓶递回老板手的一刹那,双方脱手,酒瓶滑落打碎。为此,老板要求赔偿,顾客则大喊“冤枉”。

26日11时许,经三路一家酒坊前的吵闹声,引来了许多人围观,地上散落着酒瓶碎片,空气中还散发着阵阵酒香。
一位文质彬彬的男士说,他姓顾,刚才开车路过此处,看到这家专卖红酒的店,就打算买几瓶。在老板介绍中,听说店内有一瓶“红酒王”,由于自己平时对红酒略懂一二,就让老板取下来看看成色,“我看过之后就递给了老板,谁知道老板没接好摔到了地上。”顾先生说,“这瓶酒标价19999元,但谁能证明就值这么多呢!而且店里也没有贴‘小心轻放’之类的提醒标志,怎么能怪我。”
老板刘先生则气愤地说,他为当天的正式营业,专门从一名酒的酒窖里请进了这瓶价值19999元的“酒王”,“这可是我的镇店之宝!这是百年酒窖里的珍藏品,全国才4瓶!”刘经理说,“他递酒时也没说句话,玻璃是易碎品,还用得着我提醒要小心。”
听完双方的辩解后,花园路派出所的民警认为此事双方均有责任,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随后,双方表示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
据古董界人士叶先生介绍,在买卖古董之类的易碎珍贵物品时,都是卖家将物品放在桌上后,买家再从桌上拿起来看,看完后放回桌上,“这样,就减少了出意外的危险,而且责任容易划分”。他说,希望在鉴(欣)赏名贵酒品的时候,大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