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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百余专家会聚郑州探讨如何做好国家赔偿

www.zynews.com  2005-11-25 09:02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司法机关出现“错抓”、“错捕”、“错判”行为,要给当事人予以赔偿。然而,陕西“处女嫖娼案”受害人麻旦旦只获国家赔偿74.66元,轰动全国的湖北杀妻冤案佘祥林被错误羁押3995天也仅获赔25万余元。10年过去了,国家赔偿暴露了不少问题,《国家赔

偿法》存在哪些不足,公民索赔难在何处,今后如何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昨日,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在郑州市召开,来自全国的100多位国家赔偿审判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现状

    实施10年获赔不足三成

    最高人民法院一份资料显示,《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21648件,其中决定赔偿6968件,不到总数的1/3。河南省法院系统的数据显示,10年来河南省法院受理各类赔偿案件960件,决定赔偿的452件,不到总数的一半,决定赔偿的总金额为182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用“少得可怜”来形容国家赔偿案件。他说,每年全国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万多件,这只是近两年才有所增加,有些地方前几年每年只受理六七件赔偿案件,这意味着《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来存在一定程度的“赔偿难”。

    弊端

    国家赔偿遇到不少问题


    考虑自身形象有些司法机关不愿赔偿

    许多与会专家认为,国家赔偿程序启动首先要进行赔偿确认。因为国家赔偿不可避免要与一些国家机关产生关系,一些地方觉得赔偿要追究责任,不愿进行国家赔偿,有些地区出现官方与受害人“私了”现象。奚晓明坦承:“一些赔偿义务机关怕赔,有意规避法律,不愿履行法定义务,甚至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决定。”

    赔偿标准偏低

    索赔与实际获赔反差大

    与会代表提出,《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来暴露出“该确认的不确认、该赔的不赔、该执行的不执行”等问题。除赔偿义务机关自身原因外,《国家赔偿法》本身也有缺陷,如赔偿范围狭窄,赔偿程序不尽合理,尤其是赔偿标准偏低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材料显示,佘祥林被宣告无罪后,于今年5月提出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37万余元,但法院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出了25万余元的赔偿决定。

    “现行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也就是每天赔偿63.87元,有很多学者认为这个标准太低。”奚晓明说。与会专家认为,这是一种平均主义救济方法,现在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如果仍然采用原来的赔偿标准,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标准也没有考虑到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能因其原收入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赔偿范围狭窄精神赔偿申请都被驳回
    关于国家赔偿范围,现行赔偿法仅限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赔偿,对财产权的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的赔偿,一些必然的、合理的损失没有纳入国家赔偿中,而且《国家赔偿法》没有对精神损害作出可给予金钱赔偿的法律规定,赔偿范围过于狭窄。“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大多在申请书上列有精神损失赔偿一项。”与会的一名法官说。

    由于赔偿法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所以在此类案件的审判中,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法院大多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予以驳回。

    有些赔偿“打白条”

    赔偿费用来源无法保证

    这次会议还提出了赔偿案件“打白条”现象,指出一些当事人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却拿不到钱。“赔偿案件审结不一定就是结束,实际上真正的结束可能要拖很长时间,最大的难处是执行难。”一名外省法官说。“国家赔偿由国库开支,这笔开支实际上已经纳入财政预算中,至于有些地方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赔偿,怕影响政绩或形象,我觉得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国家既然设立了这种制度,该赔的就得赔偿。”奚晓明严肃地说。

    此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要求法院加强与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赔偿费用。

    展望
    明年修改《国家赔偿法》


    实施10年来,《国家赔偿法》暴露的问题不少,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修改迫在眉睫。对此,奚晓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国家赔偿法》修改列入明年的修改规划,赔偿法将在赔偿原则、范围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修改。

    此次会议还提出,赔偿审判中应引入听证程序,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加赔偿工作的透明度。

    ■相关链接

    麻旦旦获赔74.66元

    2001年1月8日晚,陕西泾阳县蒋路乡派出所民警王某与派出所聘用司机胡某将一家美容美发店的19岁少女麻旦旦带回派出所,要求麻旦旦承认与某男有过不正当性行为。麻旦旦不承认,被非法讯问了23小时。1月9日,泾阳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以“嫖娼”为由,决定对麻旦旦拘留15天。麻旦旦做了处女检查,证明自己是处女。2月9日,咸阳市公安局撤销了泾阳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此后麻旦旦将泾阳县、咸阳市两级公安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500万元。5月19日咸阳市秦都区法庭一审判决,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公安机关应予赔偿的数额就是74.66元。麻旦旦不服,坚持上诉。12月1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麻旦旦5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未获支持。线索提供刘改华
   

记者孙娟实习生马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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