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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城黑帮"王郑光、沈建中、李金华等昨日伏法
www.zynews.com 2005-11-19 10:20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鞋城黑帮”王郑光、沈建中、李金华等罪犯执行死刑。
1996年8月,罪犯王郑光为控制和垄断鞋城货运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以荣兴托运部名义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稳定性的组织。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在罪犯沈建中、李金华等的积极参加
下,采取威胁、殴打、聚众斗殴等手段,在郑州市鞋城批发市场殴打商户、抢占地盘、称霸一方。1996年至2000年,王犯带领组织成员在社会上采取绑架、伤害、杀人、抢劫、票据诈骗、开赌场等方式聚敛财富,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放火,致使多人伤亡,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罪犯王郑光、沈建中、李金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票据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放火罪,赌博罪及帮助毁灭证据罪。依法判处三犯死刑,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罪犯张林东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罪犯牛文培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
记者张冯焱通讯员冯海明陈涛竹庆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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