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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药价虚高:药品采购新模式进入我市13家医院

www.zynews.com  2005-10-28 08:24   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我市将启动新的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新模式。11月上旬,将按照新模式进行市直13家医院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届时,将有5000个品种的药品全部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进入医院,我市医院药价虚高问题将在一

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据介绍,此次按照新模式招标的招标人为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中心医院、市五院、市六院、市七院、市骨科医院、市中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直机关医院和郑州铁路分局医院等市直13家医院;各县(市)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招标品种范围是除毒、麻、精、放类及中药饮片外的所有临床用药,除大型医疗设备外的所有临床在用器械(含医用材料)。招标周期为集中招标采购一年进行一次。招标方式改变过去委托一家中介公司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状况,由招标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国遴选代理公司,并依托共同选中的电子信息技术平台和场地,完成招标、投标、评标和网上公布中标结果等工作。

    针对以往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新的招标模式在药品价格虚高、用药单位回款不及时和供货企业配送不到位等问题上采取了具体措施:

    一是变松散型模式为严密型模式。据介绍,按照新模式,将抽调长期从事药品器械、财务、计算机管理的人员组织专门的管理机构,由政府提供经费,在工作开展上有物资保障。

    二是变无标的招标为有标的招标。新模式以社会药品零售价格为标准,分别设置药品价格招标标的,并参照有关资料进行投标、评标,对药品虚高进行遏制。

    三是变单环节招标为全过程管理。新模式变过去“只招不管”的做法,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医疗、企业、中介服务等单位进行全程的协调、监督、服务、管理。

    在监管方面,新模式还规定,政府采购、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对招投标各方加强监管,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和参与违法活动,违规干预或参与集中招标采购,以及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对严重违反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的企业,将勒令其两年内不准参加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那么,老百姓何时能享受到新模式招标采购带来的实惠?市卫生局纪委书记吕宪坤表示,今年年底市直13家医院将全部完成招标工作,并将逐步在全市各县(市)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广,同时积极协调省会有关医院共同参与招标。届时老百姓将能真正享受到“药价走低”带来的实惠。
   

记者汪辉 通讯员陈锦屏吴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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