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河南省医院管理考核评价奖惩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我省每年将对全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处于后三位的医疗机构将被降低等级。
按照《河南省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试行)》,卫生行政部门将从1
3个方面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行考核。排序前三位的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将给予表彰;首次年度考核排序后三位的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并降低一级医院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在卫生项目安排上予以限制。连续两年以上居考核后三位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第一年处罚的基础上,将取消医院等级称号。此外,后三位医疗机构问题严重的科室将被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诊疗科目,其负责人将受诫勉谈话、行政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并追究行政责任。
|